为适应高血压防治的需求,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卫生部心血管病防治研究中心、中国高血压联盟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制定了高血压防治指南,并多次进行修订。《指南》在高血压防治中无疑起到了提高服药率和控制率的作用,减少了心脑血管病急性事件。但是若在强化高血压防治标准化实施中,忽视对高血压患者个体化防治的原则,便会出现一些不该发生的问题,甚至增加患者心血管风险。如何将高血压防治中标准化和个体化有机结合,并在医疗实践中贯彻实施,使两者对立统一、相辅相成,更好地将《指南》的标准转换为有效的实践,是高血压防治中急需重视的问题。
高血压患者在合并不同阶段的冠心病时,降压药物的选择应有所不同。如ACEI主要用于合并高冠心病风险、稳定性心绞痛、ST段抬高的心肌梗死和缺血性心脏病、心衰。因为EUROPA、HOPE、PEACE等大型研究荟萃分析结果显示,ACEI显著降低冠心病患者心血管死亡和非致死性心梗的风险,ACEI应做为冠心病二级预防的初始和持续用药首选的RAS阻滞剂,ARB仅作为ACEI不耐受时的替代。β-阻滞剂更多用于合并不稳定性心绞痛、非ST段抬高的心肌梗死。
在脑卒中一级预防中,各类降压药物治疗均可显著减少脑卒中发生,但是不同类的降压药物对于脑卒中二级预防存在差异,经过大规模临床试验(PATS、MOSES、PROGRESS)证实利尿剂类和ARB类降压药物及ACEI联合利尿剂对脑卒中二级预防的有效作用。冠心病往往是卒中患者的隐匿性并存疾病,需引起关注,因为动脉粥样硬化是一个全身性的疾病。ACEI的使用不仅可以降低卒中复发,还可以降低心血管事件的风险。无论是脑卒中急性期还是稳定期都不宜采用短效CCB来降压治疗,因为这会增加再出血和梗死的风险。
合并糖代谢紊乱的患者,美国糖尿病协会2009年建议ACEI、ARB作为首选降压药物,以对抗过度激活的RAS系统,缓解胰岛素抵抗,延缓肾脏受损。糖尿病是冠心病的等危症,对于同时合并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应选ACEI、阿司匹林、他汀类药物来降低心血管事件风险。
合并有微量蛋白尿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没有使用ACEI或ARB禁忌症时,应首选ACEI或ARB,以减少蛋白尿和延缓肾病进展。由于肾脏受损的患者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极高,通常需考虑给予综合干预,而ACEI类药物因其确切的心血管保护和非血压依赖的肾保护机制应优先考虑。
(3)、在制定患者降压目标时,更应注重个体化的效果。《指南》要求在降压治疗数周后高血压的控制目标是:一般人群<140/90 mm Hg;伴糖尿病、肾病者应<130/80 mm Hg;若蛋白尿>1 g/日,血压目标值则为<125/75 mm Hg;65岁以上老年人收缩压目标值为<150 mm Hg。这个目标是对大数高血压患者而言,有些情况下一定要考虑患者的个体情况。如老年人如果在降压治疗时舒张压已<60 mm Hg,收缩压依然>160 mm Hg并未达到《指南》要求的降压目标,此时若再继续降压可能就会带来更大的心血管风险。再如在高血压急症和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高血压降压时不能在短期内降压达标,降压幅度应控制在用药前基础血压的20%,迅速降压会使脑灌注骤然降低,可导致缺血性脑卒中、心肌梗死,或加重梗死区域缺血,引起再灌注损伤。渡过急性期病情稳定后,再缓慢降压、渐进达标。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降压治疗预防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的作用,需要在区分患者的同时慎重选择降压药物、控制降压速度和幅度。没有并发症、合并症及靶器官损害,危险因素相对较少的高血压患者,尤其是中青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的风险较低;但已发生过严重并发症的患者,有糖尿病、肾病、卒中等靶器官损害的患者,心血管危险高度增加,尤其是老年患者,必须注意个体化的降压速度和降压幅度,同时更应注意选择具有心血管保护效应的降压药物,降压治疗才能获得更大益处。ONTARGET和TRANSCEND等大型研究结果表明,ACEI仍然是首选的防止心血管疾病患者或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发生血管事件的RAS阻滞剂。
标准化与个体化需有机结合
在高血压防治过程中必须遵循现行《指南》的原则来指导临床实践。任何一位医生在面对一个高血压患者时,必须根据《指南》的原则并结合自己的临床经验,制定出合理的诊疗措施和个体化治疗方案,如果离开《指南》个体化的方案也就无据可循。但要真正贯彻个体化治疗,需要医生对《指南》深入学习和透彻理解,更需要医生的敬业精神和高度责任心。